人民检察院xx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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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xx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人民检察院XX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

规定”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报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XX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XX年,按照市院工作安排,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院各支部督促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查找在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规定,全面、如实、及时记录相关情况,不断强化自身约束,坚决不踩纪律红线,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把“三个规定”落实到实处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屏障。我们一是高度重视,端正态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二是迅速启动相应工作,开展自查自清,形成常态化记录报告制度。三是成立“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分工到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安排,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院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实际,针对“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院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专班,确定组成人员、指派具体联络员,通过整治,促进“三个规定”深入人心,将自觉如实记录报告成为常态,实现应知尽知,应报尽报,使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按照方案要求,我院干警结合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再次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充分发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作用,我院领导班子深入宣讲引导干警自查的同时,5名班子成员带头填报了违反“三个规定”自查情况,为了将“三个规定”问题落实到位。我院组织干警对XX年以来是否存在不如实填报、不及时填报、选择性填报等问题开展“回头看”。全院共有11名同志自查填录了22条违反“三项规定”情况,有10名同志经核查后,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处理。通过此次彻查整改,我院4月份干警主动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12件,位列全市第一,整治效果凸显。

XX年,全院共填报4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9件,非院领导填报29件;涉及司法办案26件,干部选拔任用1件,领导干部过问司法活动或案件1件,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11件,监督执纪1件,其他情形8件;来电话38件,来人9件,短信1件,微信1件;过问了解41件,反映情况5件,干预2件;过问人员所属单位类别,检察机关2件,非检察机关46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3件,熟人9件,同学4件,同事2件,亲友3件,其他27件。

我院将进一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强化学习和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三个规定”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落实“三个规定”是中央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政治要求,是司法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我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的部署上来,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认真查找“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不足,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坚决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