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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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多篇

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1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2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3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4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5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伍志平任顾问,县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谷文中任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督查室主任吴志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国宏,县林业局局长李家国任副组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曾亚历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火责任,做好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五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重点区域、护林员包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乡镇(场)的行政区划划分成25个责任区,明确责任,由县级领导分片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山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县直各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承诺书”(见附件),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承诺书在4月3日前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各乡镇(场)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坟墓场、重点林区、重点隐患部位的茅草、枯枝杂叶等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开设好防火隔离带,工作开展情况以表格形式在3月31日前报县森防办;清明节期间要在重点林区道口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祭扫、踏青游玩人员及车辆要造册登记,要组织乡、村两级巡查人员进入重点墓葬区、火灾多发区进行全方位火源巡查,禁止携带烟花进入林区,凡遇祭扫明火要及时妥善处置。旅游景区要在景区内设置火种收集点,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宣传警示牌。

(二)强化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大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县林业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大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清明节期间(3月20日至4月8日),宣传部门要在《宜章新闻》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及时播放森林防火快讯,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大力倡导群众文明祭祀、文明祭扫、鲜花祭祖,营造浓厚的禁火防火氛围。教育部门要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场)务必在清明节前落实好在集中墓葬区、重要林区的各个进山路口设置至少1块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的工作,要安排各行政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加强对返乡祭扫人员的宣传,严防祭扫时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8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并按照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在每日17时前报县森防办。各乡镇(场)要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值守,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带班领导的联系电话在4月3日前报县森防办。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要按照《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有一名主要领导到岗安排、督查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处置,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要将火灾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县森防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四)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清明节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情况、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情况、各乡镇(场)对坟墓场清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计扣年度综合评分;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xx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县贯彻实施〈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顶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努力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组织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火灾扑救方针,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思想准备。

(二)人员组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场)及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原则上取消休假,各乡镇必须落实好3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同时要积极调动支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护林信息员参与森林火灾的管控、巡查、扑救等工作,对重点地段、集中墓葬区域要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武警灭火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作用,时刻做好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准备,保证发生火灾时拉得出、扑得灭。

(三)物资准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县、乡两级要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切实加强扑火物资的储备管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0名以上扑火人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协调调度,做好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工作。

2022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6

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美丽洛江”专项活动(泉洛森防指[20xx]19号文)要求,结合省、市、区森林防火相关精神,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实际,着重按照“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以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马甲”及马甲小城镇试点建设做出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挂村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制度,镇下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层层落实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以及发生火灾后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清明节期间,我镇将派出专门的森林防火督导组,到各村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镇林业站继续出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巡查广播,各村护林员要开启村村通广播、开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要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布条,每个村的宣传布条不少于2条。学校及时开展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大张旗鼓的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一)加强护林员巡山,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是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护林员必须上山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2、是重点时段督查:镇林业站要对护林员巡山和扑火队伍待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3、是重要部位严查:镇下村干部、林业站要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山林周边、坟场周边等。

4、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护工作:各村上报痴呆、精神病人名单、监护人名单,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二)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杜绝一切火源上山。林业站、各村要总结前三年设卡经验教训,合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镇政府将于4月3日至6日组织人员(由森林武警、派出所、镇政府、执法中队、村干部抽调上百人员组成)在二甲后坂、双溪口路口、梧峰炉田路口、马甲洞顶路口、新庵公墓区、新民片大深埔路口共6处设卡。我镇除设立镇级检查站外,各村要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检查站,以达到杜绝将烟花、爆竹等火源带上山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情况发生。

(三)要做好火情监测,坚持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确保一有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使森林火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镇林业站牵头建立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和规范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制定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建立不少于50人装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中的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级扑火队和村级扑火队要全部到岗到位,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应急扑火的准备。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村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特别是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各扑火队必须服从领导指挥调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镇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村要成立一支扑火队伍(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人,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人),并将名单、联系电话上报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要将区级扑火队伍进行分组,结合我镇实际,服从领导指挥调度,到指定地点待命。(拟在新民片大深埔、娘宫路口、梧峰村部、马甲镇政府四处待命)

(二)落实经费保障。及时下达清明节期间防火经费补助(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00元,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00元),各村同时结合本村实际配套相应资金。对清明节防火工作实施开展好的村,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对实施工作塞责应付,未如期达到实施工作目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镇林业站、各村要配合区森林公安和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大清明节期间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处理肇事者,并将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