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暨队伍建设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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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暨队伍建设工作纪实

XX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暨队伍建设

工作纪实

XX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暨队伍建设工作纪实

近年来,驻马店市检察院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被驻马店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驻马店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上蔡县检察院、新蔡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驻马店市检察院控申处、上蔡县检察院控申科和平舆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示范单位。上蔡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候选单位。驻马店市检察院公诉处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先进集体。驻马店市检察院反贪局、监所处和职务犯罪预防局被驻马店市委政法委、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驻马店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驻马店市检察院民行处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优秀执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有3起案件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十大优质案件,3起案件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件。驻马店市检察院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的做法被制作成专题片,在全省“检察开放日”播放。驻马店市检察院3名检察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送法进机关”十佳宣讲员,1名检察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一级侦查人才库,2名检察被省检察院聘为省院办案骨干,2名业务尖子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2名同志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先进个人。平舆县检察院监察科科长贾峰被评为“感动天中十大人物”、6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有红旗必扛,有先进必争!一项项荣誉宛如道道熠熠生辉的光环,激励着每一个天中检察干警争先创优,奋勇当先。但这只是近年来全市检察事业大发展的其中一朵美丽浪花——自1999年3月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12月成功首创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12月,驻马店市检察院又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在届复审,续写这一崇高荣誉。

发展永无止境,文明作风建设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驻马店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之初,检察长吴文立就明确提出必须不断完善文明创建措施,着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健康开展和深入推进。该院号召全市检察系统紧扣检察事业发展脉搏,积极推进富有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做到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进一步夯实文明单位创建的物质基础、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为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真正实现“双推动、双促进”的良好局面。

布局谋篇:绘就文明创建新图谱

强化组织领导。驻马店市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规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文明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该院认真落实文明创建“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明创建联络员制度,在机关各部门选任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文明创建联络员22名,具体负责所在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明确工作思路。文明创建既是载体又是途径,但最终还在于切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此,驻马店市检察院确定了“抓好一个载体、实现两个突破”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推动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突破和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突破。工作中,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执法办案等中心工作同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举措,专门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坚持月安排、月点评,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掷地有声,高质量完成。

严格落实责任。只有把文明创建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才能实实在在地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目的。为进一步调动检察干警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市检察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个人利益相挂钩,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各项奖惩制度。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各种评先评优。

功夫不负有心人,辛勤努力终换得累累硕果。目前,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建成了省级文明单位。驻马店市检察院被市文明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控申处被评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平舆县检察院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全市检察机关的文明执法形象不断得到彰显。

凝神聚力:不断激发文明创建新活力

文明创建离不开扎实有效的工作载体。其间,驻马店市检察院着力通过提升软硬件实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检察干警强化宗旨意识,树牢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水平。

积极升级硬环境。机关办公环境外在地展现着一个单位的形象,内在地体现了机关管理水平和干警精神风貌。驻马店市检察院及时改造了机关景观照明系统,升级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完善了健身室、棋牌室、演唱室、阅览室的必要设施。围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按照实体上明确、程序上严密的要求,及时制定、修改了一批规章制度,确保了机关管理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注重加强内部安全防范,突出完善办案、保密、枪支弹药、财务等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要求,建立了交叉覆盖机关办公区的全方位监控系统,并实行干警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无治安和安全事故发生。驻马店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园林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不断提升软实力。定期举行驻马店市检察院机关和全市检察系统运动会,积极参加全市第二届运动会,机关篮球队在全市篮球比赛中荣获第三名。在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院机关组织一支由4名班子成员率领的百人合唱队,先后参加市直工委和市文明委举办的歌咏比赛,成功夺取“文明相约·唱响核心价值观”歌咏比赛一等奖,获得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组织奖。特邀中央党校哲学部乔清举教授以“学习传统修身思想”为题做辅导报告,感知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开展歌曲、散文、摄影、春联征集活动,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理论研讨活动,市检察院选送的研讨论文被评为一等奖。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做忠诚干净担当检察官”主题演讲比赛,各县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通过层层选拔推荐产生的20名代表讲工作、谈体会,表达了检察干警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对职责的无悔坚守,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和热爱。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检察干警文化生活,陶冶了检察干警思想情操。

充分展现新风貌。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参加“续写雷锋日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传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及“我们的节日”等主题传播活动,在春节、端午节、抗日战争纪念日、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发布文章、评论、消息等,积极传递检察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展现检察新风尚。情系贫困家庭,大力推进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机关10名志愿者与关王庙5名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担任“爱心爸爸”、“爱心妈妈”。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募集到干警捐献的棉衣、毛毯、被褥等御寒物品213件,及时送到上蔡县大路李乡郝坡村和塔桥镇楼李村20个困难家庭。在机关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募集到爱心助学款3万多元,在高校开学前送到了18名贫困学子手中。2015年5月,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1名同志被授予“市直定点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积极参加全市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先后组织96名志愿者走上街头执勤,传播了公益文明,促进了社会和谐。

提升素质:着力筑牢文明创建根基

有道是:百丈高楼平地起。为此,市检察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文明创建的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为文明创建打牢群众根基。

抓班子、带队伍。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核心工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学习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并明确提出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全局意识、敢于担当、守纪律讲规矩和做好表率五项要求。实行党组周例会、党组季度工作安排等制度,每周一小结、每季度一总结,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党组的学习力、决策力、凝聚力、执行力和约束力不断提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学习要点,印发了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将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述廉范围,着力夯实了党建责任。坚持周一下午机关各支部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体会交流大会。每季度举办道德讲堂活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组织31名党务干部和优秀党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红色教育培训,召开民主管理委员会、老干部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召开了庆“七一”表彰大会,组织检察干警观看了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推荐5名检察干警参加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重大节假日后上班举行升国旗仪式,提振精气神,增加“获得感”。

强素质、提能力。把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检察干警素质作为从优待检的重要手段和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途径,采取脱产培训、业务竞赛、案例分析、专家讲课等形式,强化集中学习培训。去年以来,除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班外,市检察院先后还组织了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业务、案件管理、文秘信息等10多个培训班,培训检察干警565人次。组织30名检察干警到武汉大学接受为期17天的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严纪律、转作风。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分别组织处级以上和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交流会,切实强化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认真查摆修身、律己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班子先后查摆出“不严不实”问题16条,制定出整改措施21项,并进行了立行立改。深入抓好“三查三保”活动,坚持纪在法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高检院“十五个严禁”,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将“两个责任”细化为27项内容,明确评判标准,定期考核通报。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9项管理制度,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在异地长期办案组织中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严防出现管理真空。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开展检务督查,对11名轻微违纪干警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对一个基层院通报批评,对1名干警给予记过处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着力从严从实强化作风建设。

履职尽责:

积极深化文明创建内涵

坚持把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形象建立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持之以恒地按照法律监督工作规律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眼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注重发挥司法办案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着力加大查防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办、惩治预防一起抓。坚持追逃追赃一起抓,省抓逃办备案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劝投或抓获归案。坚持惩治预防一起抓。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讲、预防调查和专题报告等工作,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着力通过最大限度地追求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都能见证到检察机关文明执法、规范监督的良好作风。

服务群众:努力增强文明创建实效

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自觉服务人民群众,切实让文明创建始终立足于社会的现实需要和群众的真正需求,努力彰显文明创建工作的社会效果。

站稳立足点。市检察院党组提出文明创建必须把着力点放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紧紧围绕“党委想什么、群众盼什么、我们做什么”这一系列重大问题去转理念、想问题,来谋划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搞创建,结合执法办案搞服务。在执法办案追求的价值目标上,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把案件办好,又围绕大局服务好发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既把本职工作完成好这个基本目标任务,又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这个终极目标。

找好结合点。围绕服务平安驻马店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服务农业现代化,突出地方特色,研究出台加强涉农检察工作17条意见,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美丽驻马店建设,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环境影响评价专项预防调查活动,着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选准切入点。一方面在检察机关内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让规范文明司法成为职业自觉,让严防冤假错案成为职业底线;另一方面对外组织开展结合办案进行释法说理工作,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播洒法治阳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活动,到204所中小学、182个行政村、83家企业、61个社区、158个机关和确山有关驻军开展法制宣传,15万人次受到教育。结合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组织到确山驻军驻地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拓展普法领域。检察机关大规模开展送法活动的做法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赏,获得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同心掬得满庭芳,文明花开满园春。近年来,驻马店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花红果硕、亮点纷呈,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我们坚信,随着文明创建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全市检察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绚丽多彩。